关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印发 的通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和柳州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的精神要求,为加强公司机关及基层单位机关(以下简称“两级机关” )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一、 成立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督察协调小组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建立由党委副书记为主管领导,机关总支书记为组长,党工部部长、工会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人事部经理,各基层单位党总支副书记为成员的协调小组,负责公司“两级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督办,协调评议考核。每季度向党委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察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总支(公司二楼) 。各基层单位一把手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支副书记是主管人。二、 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主要内容和举措1、强化企业管理与服务基层并举。强化企业管理是发展企业的重要手段,服务基层是推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