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的利弊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不利因素 (一)婚前财产公证与爱情撞击 婚姻是基于双方在相爱,信任,之后产生一种亲情,而结婚只不过是一种形式,对两个关系的一个界定,没有实质含义。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显得有点多余了。因此就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的必要了,假如两个人始终保持着恋爱关系,感情也始终很稳定,一起经受了风风雨雨的变迁,彼此特别敬重。且从浪漫的初恋、热恋到即将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是两个人在这些年来感情的积累,现在却要为了财产非分 清个你我,多少都有点损害感情,而且对将来婚姻生活很有信念,所以婚姻不需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来保障。当然,随着现代.的改变快,许多的新的事物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现代人的爱情也变得越来越现实起来,或许,婚前的财产公证是为失败的爱情查找一个庇护所,也是为个人的利益寻求一种保障,可是,假如说婚前财产公证是可以有效保障婚姻的话,那么爱情呢,爱情是否也需要婚前公证呢?因此,婚前财产公证面对着情与利的撞击,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损害着两个人的感情。所以,在这些方面多少让人无法接受。 (二)婚前财产公证与现实的撞击 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