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联系单管理制度1 、目的为便于各部门间沟通联系, 及时、规范处理各种业务 , 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本公司各部门。3 、职责3.1 各部门均可作为指令、联系单输出部门,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流转至输入部门。3.2 各部门均可作为 指令、联系单输入部门, 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内容。4 、指令、联系单流转程序4.1 当一部门需与其他部门横向协商、沟通、请求协助协办、咨询或通知某一特 定事项时,由该部门填写指令、联系单 ,明确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及完成时间,并写明输入部门和输入人 (如无法确定输入人, 则由输入部门负责人指定) , 交部门负责人签批。4.2 由输出部门将指令、联系单流转至输入部门,输入部门负责人确认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后,签字执行。4.3 如输入部门对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存有异议,则双方协商;协商无果的,由输入部门分管副总协调,分管副总无法协调的则由总经理批示。4.4 输出部门将双方签字后的指令、联系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4.5 行政人事部对指令、联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