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 第一部分?格外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方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示.本,供双方当事人商定采纳,签订合同前请认真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者参与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与旅游应选择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明码标价的旅游经营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住宅或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全都。 二、旅游者参与旅游前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游经营者出具由江苏省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精准,并用法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后,应当根据商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