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条件 】增加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属于变更劳动条件?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商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终止经济补偿金。那么增加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属于提高劳动合同商定条件?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宅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酬劳;.保险;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期限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酬劳、劳动爱护等一样,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建立劳动关系而达成的劳动条件事项之一。 我国的劳动立法强调爱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倡劳资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增加劳动合同期限正是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爱护劳动者权益的体现,因此,增加劳动合同期限应当被认定为提高劳动条件。 一般状况下,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需仔细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