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开发合作协议样本 【一】协议 甲方:浙江xxxxx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xxxx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将甲方拥有的涿鹿县15万亩林地用法权进行增值性互利项目合作开发,为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与业务,特制定如下协定。 一、 由乙方先补给甲方3000万人民币后(盈利后乙方可全额扣回先补资金),乙方打入注册资金全权操作在项目地涿鹿县成立项目开发公司。股份比例:甲方占公司股份30%(林地除外),乙方占公司股份70%(林地除外)。为明确林地林权在本项目操作胜利后所产生的增值利益,甲方将15万亩林地林权分割给乙方5万亩,确保乙方林地林权增值利益,并双方同时将15万亩林地用法权转入项目开发公司。 二、 项目运行方案制定:甲乙双方共同参加,双方签字认定后开头运行,运营过程中有需调整的双方签字认定后备案。 三、 投资融资:乙方全权负责15万亩项目开发融资,有权用法林权证融资、开发项目融资、公司股权融资、公司担保融资、林权招商融资、项目招商融资、并负责将国家相关政策性项目补贴补助及财政资金的申请审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