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XX年3月7日发布 用法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本,供双方当事人商定采纳,签订合同前请认真阅读。 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本所供应的选择项条款。家庭装饰装修企业应当格守诚恳信用,负有对合同条款正确说明的义务。 三、本合同文本所称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托付他人对居住的房屋,进行修缮处理的工程建设活动。本合同文本由用法说明、12项协议条款和7个附件组成,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文本共25页,每页右上角盖有防伪的“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示.本监制”章。 四、签订合同前发包人(业主、甲方)要验看承包人(装饰装修企业、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