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转租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就门面转租的协商,形成共识,达成全都看法,为明确各自的责、权、利,特拟订本门面租赁合同条款,供双方信守,遵守执行。 一、门面租赁地址、面积、间数:xxx 幢 层,轴线至 轴线第 号门面,面积约 平方米, 间。 二、租赁时间及价款: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o 年 月 日止,预租时间为 月,租赁金额 元(租金按每平方米每天 元,共计人民币 元或议租 元)。 三、乙方租赁门面不准开墙、打洞,转变房屋结构。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有损坏,按现行市场价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税、费用由乙方自行担当,甲方不担当任何费用。乙方所用水、电费用每月按表计费收取,交甲方或水、电收费处。 五、乙方预租门面,在签订合同时,将租金一次性交给甲方。若甲方须收回租出的门面时,提前十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需在甲方限期内退还给甲方。若乙方拖延退房时间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租赁期未满天数,由甲方按租房天数计算,扣出乙方应担当的费用后,将剩余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