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区域代理合同 乙方经对甲方之经营理念、产品情形、营销模式、管理力量等多方考核并表示认同接受,同时结合自身条件、可进展空间、当地市场资源等多方面的商业环境,提出vv品牌产品区域总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特商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互惠互利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其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担当任何责任; 、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自觉维护总部权益,服从总部的统一布局和管理,切实强化区域市场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督察和指导; 、甲、乙双方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法规,遵守法律经营;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爱护 其次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 、乙方代理经营区域范围是 省 市 ,乙方只能在此区域内经营销售或从事代理业务,乙方未取得本合同之外的书面许可,不能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