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的渊源与特点 【聘用合同v】 聘任合同与聘用合同这两个概念同时消失在了在中国的规范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早期老师法训练法都有聘任合同的相关规定,1993 年老师法第十七条作了如下阐述:老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公平的原则,由学校和老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该两个概念也散见于在国务院的人事部颁布实施的诸多部门规章中。从中国的相关法律看,聘用和聘任是母概念和子概念的关系,亦即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聘任合同的客体仅为专业技术职务,而中所用法的聘任却包含了专业技术职务和管理职务两类。中国也有学者将聘用合同归纳入劳动合同的一个种类,并且对聘用合同做出了如此界定:聘用合同是指以聘请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业务专长者为转折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有用人单位与被聘者依法签订的,缔结劳动关系并商定聘用期间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合同。 依据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看法第一部分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实施范围的规定,聘用合同的内涵作如此界定:聘用合同是指事业单位与职工根据国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