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委托合同参考格式 兹托付金马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情愿遵守下列各项规定:1.有关托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托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根据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根据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3.本托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刻生效,本人将担当应当担当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连续有效。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担当。5.托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假如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商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