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广告服务代理合同 代理商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人才服务,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务、广告招商等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力量和民事行为力量的个人,能够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人才相关服务,并熟识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推举乙方供应的人才服务及广告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进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供应良好的询问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值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全部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