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尽职调查报告(共6篇) XX有限公司 尽职调查报告 XX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托付,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日对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集团”或“托付方”)拟收购XX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XX”)控股权进行财务尽职调查。本所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l号一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的规定,遵循注册会计师应有的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遵照贵公司的具体要求,对XX进行了财务尽职调查。截至20XX年XX月XX日,我们的尽职调查工作业已完成,现将有关状况报告如下: 一、托付目的及调查范围 1、业务性质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l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的规定: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对特定财务数据、单一财务数据或整套财务报表等财务信息执行与特定主体商定的具有审计性质的程序,并就执行的商定程序及其结果出具报告。 注册会计师执行商定程序,仅报告执行的商定程序及其结果,并不提出鉴证结论。 2、托付目的 本次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