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技术服务合同 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技术和学问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所谓技术服务,是指在科学技术的某一方面有技术、阅历的技术专家,为托付人解决某项特别技术而开展的有偿服务活动,并担当因开展这方面的服务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此,服务和被服务的双方当事人应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以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技术服务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技术服务的项目名称。服务的项目名称应当反映出技术服务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肯定要与服务的内容全都。 二、技术服务的内容、方式、要求。本条规范的是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特征和具体要求,应明确完成技术服务的具体做法,如产品设计、工艺编程、技术鉴定及应达到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等。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技术服务合同履行的地点在合同中应明确,没有明确的,应在托付人所在地履行;合同履行的时间是指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完成这项技术服务的最终时间,在规定时间届满时,被托付人应向托付人移交技术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