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代销合同. 【篇一】 甲方:中石油铁工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局集团物贸公司 丙方:用油单位(*项目部) 依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自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中铁关于进一步加强石化产品集中选购与供应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2050号)要求及中铁*局集团石化产品集中选购供应管理方法,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数量、金额、柴油执行标准 1。合同的标的为*项目部施工用柴油。实际执行中,以物资选购管理中心下发的月度供需平衡方案表中的数量为合同数量、并以三方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调价周期内依据本合同确定的定价依据作为合同金额。 2。考虑到施工现场的特别性,乙方、丙方可在每个月15日前对下个月的供需平衡方案表调整一次,包括型号规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收货人、交货方式及数量等,调整的数量范围原则上不超过当月需求方案的正、负15%。特别状况下,三方协商处理解决。 3。本合同中柴油执行或高于GB19147-20xx轻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