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维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托付乙方承包甲方的水电修理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水电修理工程中的权力和义务,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甲乙水电修理工程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修理内容、范围准时间 甲方单位的全部水电设施的修理、安装工作。 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修理承包费用全年为 元。 (大写) 三、日常水电修理管理规定 1、各科室、班级负责人填写水电修理单送总务处审核,获批后由总务处(甲方)下达修理任务,乙方接到通知后立刻支配人员修理并预算修理材料,注明所需要材料的品牌、数量、规格等,并做好到交旧领新;甲方接到水电修理单后应准时向乙方供应所需要的修理安装材料,保证乙方施工。 2、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一日内处理完毕(未完成应向修理申请人说明状况)由科室、班级负责人验收,并在修理单完成相关内容的填写。修理单由乙方送总务处保存。 3、乙方进行修理工作时,必需遵守公司各相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