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担保合同 立契约书人债权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债务人x x x(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全部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其次条 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x x 万元。 第三条 本约抵押借款期间 ,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x x x x年x月x日止,共计x 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 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 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 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全部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 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有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