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自查报告(共8篇) 卫生院等级评审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卫生院管理体制,提高服务质量,遵照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级评审活动的通知(青卫农【2021】6号)文件要求,对我院等级评审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分值20分 1、科室设置临床科室及医技科室设置齐全,各科室布局合理。目前达到6分。 2、人员配备一位护理人员还未拿到执业护士资格扣除2分。无检验、放射人员扣除1分。 3、房屋状况业务用房达到663平米,无职工宿舍挤占业务用房现象卫生厕所、大门、围墙等配套设施齐全。 4、设备配备基本设备及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配备齐全并无损坏现象。 二、业务力量分值50分 1、临床诊治能够担当24小时区域内急诊能够正确处理内、儿科常见病。对中毒、休克患者做出初步诊断并进行维持生命的处理,但不能进行正常住院分娩扣除4分。 2、开展手术卫生院未开展具体闭合性四肢骨折复位固定术、会阴裂伤缝合术、会阴切开缝合术、宫内节育器放置术、经阴道宫内取环术。扣除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