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修车(共3篇) 修车场所出租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所在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所在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修车场所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修车场所位于荆溪光明。 二、租用期限及其商定 1.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修车场所租金、付款方式:每月1500元人民币;按月支付;另付押金3000元,协议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改变,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 4因乙方管理用法不善造成修车场所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修理费用,由乙方担当责任并赔偿损失。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协议,收回修车场所用法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修车场所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修车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在租修车场所期间,无故拖欠租金、水、电费达10天; 6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用法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