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经纪服务合同范本 影视有限公司和中国公民 小姐/先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就 影视有限公司为 小姐/先生供应演艺经纪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 立约人 1.1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登记地在中国. ,商业登记号码为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 1.2中国公民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住宅电话 ,手提电话 。 二、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供应参加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独家供应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扬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 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供应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