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虽被规定在担保法之中 ,但这并不阻碍统一合同法对它的适用性。一般抵押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我为大家整理的一般抵押合同.,感谢您的观赏。 一般抵押合同.一 抵押人: 抵押权人: 为确保债务人 与债权人(即抵押权人,下同)签订的编号为 的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抵押人情愿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供应房地产抵押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房屋进行了充分了解,同意抵押人用下述房屋为债务设定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我国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抵押当事人各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全都,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 ,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币种及金额)为: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 , 即从 起至 止。 三、抵押房地产的基本状况: 房屋抵押时,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用法权同时抵押。以一处房屋设定抵押的,房屋基本状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