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老年人国内旅游组团服务合同 格外提示 一、旅游者应选择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址应与实际营业场所相符。 二、本合同格外针对老年人旅游活动的特点而制定,突出了老年人旅游时间长、节奏慢、景点精、服务优,安保措施细致、到位等特点和要求。 三、本合同文本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商定。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变更的内容,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旅游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时,应当就相关旅游服务及行程支配等状况作出客观、真实的介绍,不得进行虚假宣扬。 五、旅游者应妥当保管旅游合同及消费凭据等资料,以便维权。 六、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对旅游服务质量有异议时,可与旅游社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照合同商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重庆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23-63866315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83号阳光商务大厦裙楼5-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