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两非承诺书(共8篇) XX医院院禁止“两非”承诺书 依据人口与方案生育法、_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_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及市政府关于禁止“两非”的有关规定,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姜堰区卫生系统全面开展禁止“两非”工作,并制定如下责任状。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格遵守超声诊断操作规程,全部超声诊断操作人员依法实行执证上岗,实行逐人逐项据实登记,严格执行孕检双人签字负责。 二、不非法开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我区施行怀孕14周以上(含14周)的孕妇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定点在市妇幼保健院施行,应严格查验孕妇身份证和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留存相关材料,并做好登记;对确因医学需要紧急终止妊娠的(指患有严峻疾病连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或严峻危及孕妇健的),实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机构可以依据诊断结果实施手术,并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的规范管理。建立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核对制度,实行专柜专账处方管理,定期清查账目,凭妇 1 产科医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