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600字(一):在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使我回味无穷。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出征在英国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是一位富有冒险主义精神的人。优越的家庭条件,幸福的童年并没有使他打消下海闯荡世界的念头,不听从父母的劝告,下海三次,途中不幸遇到风暴,都没能使他放弃。最终一次出海,船上除他其他人无一幸免。海浪把他冲到一个荒岛上,他孤身一人,他自力更生!靠着以前船上的工具,他种麦子、养山羊、烤面包、捕海龟、做独木舟,甚至在这漫长的二十八年的时间给自我做了三间房屋,救了一个土著人星期五。根据鲁滨逊的航海日志,他最终在一六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离开了小岛。也就是说,他在这座荒无人烟的荒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六天。想到那里,我也忍不住感叹,鲁滨逊对生活及苦难永不放弃的信念从何而来。他在荒岛上的时间,整整二十八年,对于此刻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个短暂的数目,但在他所想的是“在研究灾祸的时间,必须要研究到灾祸中包含着的幸福,还要研究到伴随着灾祸来的更大的幸福”。他的心态是乐观的,并没有因为恶劣的环境而自暴自弃,他进取向上、理性而坚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