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活动,促进评标评审专家规范、公正地履行职责,保证评标评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下称省专家库)专家的考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专家考评采取日常管理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遵循统一规范、客观公正、适度公开的原则。第四条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铁路等部门负责专家考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 理。省专家库日常维护管理机构负责专家考评的组织工作,并将专家履职负面行为记录和考评结果上报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交易项目发起方或其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