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促进科技成果产出转移转化十条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新发展理念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决策部署, 进一步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创造创富活力,促进科技成果持续产出、扩散、流动、共享、应用,不断增强“广元创造”的创新力和竞争力,实现知识与经济、科技与经济有机融合,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以下措施。一、构建企业主体、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供给机制。发挥企业在市场导向和应用研究类科技项目研发投入及组织实施中的 主体作用, 在企业牵头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中明确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任务, 设立与转化产业化直接相关的考核指标,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拉近成果与市场的距离。二、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协同转移效能。推进市校合作、校企合作、院企(站)合作由集中展示合作转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和多领域的合作模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教授带智力、带成果、带资金、带项目到产业、到企业、到市场找命题、找转化,支持企业带需求、带问题进高校、科研院所下课题、找技术、找成果,形成“按需对接、精准研发、迅速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