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间合作协议甲方:绍兴市上虞区谢塘镇中学乙方:上虞市谢塘镇迦南广告制作中心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一、委托项目1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公司宣传所需写真、喷绘、吊旗等物料2 、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制作相关物料二、合同期限:1 、合同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同等合作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三、验收标准和方法1 、以甲方确认的制作要求(包括材质、画面、规格等)为准进行验收2 、甲方拿到物料后如3 天内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3 、如乙方制作的物料经甲方验收未通过验收或者有明显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该物料的价格五、交付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以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六、结算及付款方式1 、付款方式:2 、结算及付款时间:本合同采用结制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经双方确认的季度结制对账单及效果图后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上个季度的全部款项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 乙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人签字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