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2018 年废旧生产物资出售3 合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1. 供货范围本合同交易的废旧物品为广州地铁废旧生产物资及报废固定资产,此批废旧生产物资及报废固定资产 的品种、原型号规格及数量详见废旧物资清单(物品状况以现场查看为准)。2. 合同价款: 本合同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税率按国家规定设定。3. 付款期限及结算方式采用先付款后提货原则。合同生效后3 天内,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先支付甲方全部货款(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货款到账后办理提货手续。4. 履约保证金4.1 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中选金额5% 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4.2 合同履行完毕后45 天内,甲方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4.3 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项下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