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事指南一、办理对象园林绿化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办理对象为:广州市辖区内由财政投资、依法必须招标且执行园 林绿化初步设计评审、招投标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督等基本程序的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按如下几种类型予以区分:(一)园林绿化专业工程,不涉及消防、环保、水土保持、防雷、档案(指由市档案局组织的 广州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等行业专项验收内容的,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验收工作。亦可通过“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申请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验收工作,出具“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二)园林绿化专业工程,涉及消防、环保、水土保持、防雷、档案(指由市档案局组织的广州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等行业专项验收内容的,建设单位可通过“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 联合审批系统”申请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组织开展联合验收工作,一次申请,同步办理。(三)属于市政、交通、水务等项目配套的附属绿化工程,不单独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招标的,其验收工作纳入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竣工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