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对照注释稿)( 黑体为增加部分, 斜体下划线 为删除部分, 楷体为修改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天河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根据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要求,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各类社区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社会化服务。第三条在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覆盖,适度普惠与保障基本相统一;(二)多层次,普遍性与个性化服务相并重;(三)多支撑,服务供给与服务需求相匹配;(四)多主体,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第五条区民政局负责本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受区民政局委托,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指导本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务,开展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和服务项目评估; 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