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二十二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单位、 中直驻桂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桂发 201623 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 201851 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区遴选30 名左右第二十二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的范围、对象和条件(一)范围和对象人选面向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选拔,鼓励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列入遴选范围。推荐的人选原则上是本市、本行业和本部门人才培养计划中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推荐的人选向长期在基层一线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