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判刑人员送达纪委处分决定流程对违纪党员进行党纪处分具体工作程序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是一项比较严肃的政策性很强的事情,必须按 党章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 一般情况下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大会决定特殊情况下, 可由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作出决定。具体程序是:1 、调查核实。党支部对违纪党员所犯错误的事实,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反复核实无误后,形成调查报告。由案件检查机关、上级党组织或纪委查办的,应向犯错误党员所 在单位党支部送交如下材料: 案件调查报告。 即案件检查机关所组成的案件检查组就办案过程、 查证核实的主要问题及定性处理意见所写的综合材料; 犯错误党员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案件检查组对犯错误党员的书面意见的说明材料。党支部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并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呈报审批。在召开支部委员会前,可以召开犯错误党员所在党小组会议,让 其他党小组的同志了解违纪党员犯错误的事实,酝酿讨论对其处分意见,为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作好思想准备。但这不是必要程序,也不能 作出决定。3 、材料见面。在召开支部大会之前,支委会应将所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