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经济保卫队伍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经济保卫队伍建设,提高队伍规范化、精细化、军事化管理水平,根据矿区安全保卫工作实 际,制定本管理细则。第二条经济保卫队伍管理细则的目的是通过建立规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培养经济保卫队员优良的作风和 严明的纪律,树立良好形象,促进矿区标准化经济保卫队伍 建设。第三条公司经济保卫队伍管理,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的原则,培养文明守纪、令行禁 止、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第二章招录和培训第四条经济保卫队员的招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武装保卫部根据公司队伍编制具体实施,采取公开招考方式进 行,通过面试、体检、笔试、政审、培训等程序,择优录用, 异地执勤。第五条拟录用人员的培训,由武装保卫部协调人力资源部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培训内容为军事体 能、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等。第六条公司统一招录的经济保卫队员为公司劳动合同制(约定工资)工人。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 由武装保卫部代表公司与经济保卫队员签订劳动合同。三年劳动合同期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