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分公司合作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 特签订本协议书第二条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三条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章发起人第四条公司发起人分别为: 第三章宗旨、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宗旨是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第四章股权结构第七条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第八条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第九条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第十条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第十一条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第十二条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所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第五章筹备委员会第十三条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第十四条筹备委员会的职责1 、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