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保险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保险业信息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工作流程, 落实信息报送考核责任制,为我省保险业健康发展提供准确、及时和系统的信息服务,根据中国保监会 保险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结合我省保险业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信息报送”指由贵州保监局定期汇 总行业发展、 保险监管和内部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工作信息以及辖内保险业发展动态、保险社团组织活动等,向中国保监会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各类信息刊物报送信息的工作。第三条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通过高效灵敏的信息网络和工作机制, 紧紧围绕全省保险业各时期中心工作和保险业改革与发展目标,全面、准确、及时地汇集信息,为全省保险行业互 通有无,为领导统揽全局、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和依据。第二章机构和组织领导第四条贵州保监局办公室是全省保险业信息工作的管理部门, 负责信息工作的的统筹管理和信息的采编核校、传输发布工作。第五条信息工作的主体是各保险分公司、省及各市(州、地)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以下称“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