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项目指导意见(试行)一、项目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要求,我委决定 从 2012 年开始逐年选择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较好的县(市、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项目,明确 监管目标,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提升我省县级监管能力,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创建示范县达到以 下目标。(一)机构队伍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包 括乡镇) 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做到有编制、 有人员、 有场所、有设备,能正常开展监管工作。(二) 质量安全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确保农药、兽药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率 100%,药物使用率降低 30%以上,不使用禁用农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不合格农产品的追溯率 100;确保本辖区内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三)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应用面大幅提高。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具备完善的生产记录档案,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