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安监管一, 2018? 4 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我市部分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现制定试点方案如下: 一、试点企业请各县 ( 市、区 ) 安全监管局结合自身实际各选择2-3 座 地下矿山、露天矿山或尾矿库企业作为非煤矿山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具体指导,总结经验,完善做法,以点带面,全 面铺开。我局对贵港市金地矿业有限公司龙头山金矿和华润水 泥( 贵港) 有限公司矿山部等2 家试点企业进行重点跟踪督导。二、试点任务各试点单位要参照非煤矿山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基本 流程(试行)(见附件),结合各自实际, 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至少要完成以下主要任务: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并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并严格落实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制度,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实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