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大道(南段)道路工程(体育路段K5+440 K6+040)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加快贵阳市城市建设, 经贵阳市相关部门批准, 进行贵阳市人民大道(南段)道路工程(体育路段 K5+440 K6+040 ) 建设,由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对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 590 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被征收范围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征收补偿方案:一、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性质和用途的确定及所有权不明房屋的处理(一)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性质和用途等以房屋权属证书 为准, 被征收人对房屋权属证书证载建筑面积有异议的,可依法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确定。对于产权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被征收房屋,按照一物一权的原则以整体进行统一安置补偿。(二) 被征收房屋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进行合法性认定的,由区政府或南明区未经登记建筑合法性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认定,以认定结果进行补偿安置。(三) 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