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管理门诊工作制度(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门诊工作的工作人员接受门诊部和业务科室双重管理。 门诊部负责门诊的日常管理及协调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业务科室负责门诊工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业务考核。(二) 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各科室工作人员按医院的要求时间开诊, 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三)门诊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四)对疑难病重患者和三次门诊不能明确诊断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五)急危重症患者应优先就诊。(六) 医生应对患者进行认真检查和及时诊治,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检验申请单。医技科室检查结果须准确、及时。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七)加强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建立发热、腹泻门诊。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八)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 力简化手续,有计划的安排病人就诊。(九)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就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疫、计戈生育和优生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