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与办理。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代码:5322分项:新办、依申请变更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五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2、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二十七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1(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
3、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依法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申请采矿,必须填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申请办理采矿批准手续。 建设工程中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签署意见。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产使用。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报批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全文四、办理机构(一) 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负责对建
4、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包括受理、审查、决定。(二)审批内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三)法律效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获得批准后,方可办理建设阶段其他审批手续(如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后,主体工程设施才能投入生产经营活动。(四)审批对象在建设项目中需要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或个人。五、审批条件(一)新办准予批准的条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符合水土保持规划的要求;2符合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3拟建的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同时符合以上3个审批条件的,行政机关予以批准。(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
5、案审批):21属于区水务局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申报范围;2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登记证明及文件;3无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同时符合以上3个审批条件的,行政机关予以批准。六、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 七、申请材料(一)形式标准1)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3)申请材料受理后,申请人不得自行补充更改。(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报件要求 新办 变更1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完整填写 2 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原件 1
6、纸质完整填写,包括签名、公章、日期、变更事项、变更理由3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申请人为个人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单位或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1 纸质与申请表中填写的申请人、法人一致 4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征占地 原件 6 纸质 应由具有水 3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机构编制5 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原件
7、 1 纸质 合法有效 6有关证明文件(转让协议、继承证明、调解书、更址更名证明等)原件 1 纸质 能作为变更证明 (三)申请文书名称1.新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见附录2)2.依申请变更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见附录2)八、审批期限(一) 申请期限:申请项目施工之前。(二) 受理期限: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5 个工作日。(三)办理期限:法定办理期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期限 15 个工作日。九、审批证件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十、收费依据及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申请人依
8、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4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依法接受、配合行政机关进行实地核查和监督检查。十二、申请接收(一)接收方式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水务(海洋)局窗口窗口接收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二楼D214(二)接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1:3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十三、咨询途径(一)窗口咨询金山区龙山路 555 号二楼 D
9、214(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二)电话咨询(021)57922311 (021)57922312(三)网上咨询http:/ (021)57922319(三)网上投诉http:/ 20 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海洋)网站(http:/ 录 1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办事流程示意图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对材料形式审查(当场)对材料实质性审查申请材料审核结果不予受理,出具金山区水务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5 个工作日内)符合不予受理情形需要补正材料出具金山区水务局行政许可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5 个工作日内)受理,出具金山区水务局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 5 个工作日内)技术审查(现场
10、核查)审查结果不符合条件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15 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符合条件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15 个工作日内)证件送达(2 个工作日内)决定公开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7附 录 21.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2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81-1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编号:由受理部门填写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地 址 邮 编电话 手机联系人传真 电子信箱项目名称项目地址设计单位评估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起止时间申请内容(可另附页):申请日期: 年 月 日(申请材料实际递交日期)9编号:10、23审核意见(主办部门):单位盖章:承办人: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审核意见(会办部门):单位盖章:承办人: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审核意见(协办部门):单位盖章:承办人: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审核意见(协办部门):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