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师范大学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试用)课题名称课 题 负 责 人 项目编号课 题 起 止 时 间 年 月- 年 月变更理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关于课题预算调整的相关说明:1. 申报人宜高度重视项目经费的预算制定工作,为维护项目规划(合同)书的法律效力和严肃性,一般不做轻易变更和调整。2. 考虑经费实际执行过程中的复杂情况,经履行必要程序,原则上可允许调整一次。3.科目经费的调整范围如下:1)预算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知识产权事务费等预算可调增也可调减。 2)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信息传播费的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2、,但可调减,用于课题其他方面支出。3)外协合作费、间接费用的预算均不予调整。4)国家基金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5)国家科技部项目的预算调整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 10,或超过 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 5 万元的范围内予以调整。超过核定预算 10且金额在 5 万元以上的,须按程序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辽宁师范大学科研经费预算调整表 ( 试用) 单位:元项目名称 负责人手机号项目卡号 项 目起止时间 年 月- 年 月调整前 调整后预算科目名称预算 比例 预算 比例 备注(请注明依据)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数据采集费印刷费资料费版面费及出版费双向可调科目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此 3 项预算之间可调剂使用,总额不能调增劳务费 国自 15 年以前项目可增专家咨询费信 息 传 播 费可调减科目直接经费外协合作费管 理 费不可调科目间接经费绩效支出经费预算合计项目负责人签 字年 月 日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年 月 日科研处意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重大、重点项目校 领 导 审 批年 月 日计财处意见年 月 日注:本表一式三份,二级单位、科研处、计财处审批后,项目负责人、科研处、计财处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