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导读::存在纳税主体的界定、纳税依据的计算、纳税期限的确定、不同税种的衔接、定额税率的调节、征税范围的确认等问题。因此必须通过明确纳税主体、合理界定纳税依据、改变现有的纳税期限、逐步归并类似税种、改革定额税率为比率税率、逐步扩大征税范围等手段有针对性的予以解决。论文关键词: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调查G镇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面积120平方公里。该镇民营经济较为发达,近年来制造业发展很快,辖区土地得到较快开发,2009入库年城镇土地使用税997万元,比2008年度增长96%。一、调查对象的选定为保证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和普遍性,笔者从G镇共选定各类土地87块,占G镇全部批地的17%,累计占地534983.86平方米,占全部用地面积的15%。为保证调查对象的多样性,笔者对这87块用地进行了适度的分类:1.占地改变用途:此类土地主要被用于变相房地产开发,共选定25块,累计占地43579平方米。2.占地未进行开发:此类土地主要以荒地和未平整形式存在,共选定21块,累计占地211375平方米。3.占地已(正)基建未投产:此类土地正在基建或者虽然已经部分基建,但尚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