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农业生态学”(生态学)一词是1865年由勒特(Reiter)合并两个希腊字logs(研究)和oikos(房屋、住所)构成,1866年德国动物学家赫克尔(Ernst Heinrich Haeckel)初次把农业生态学定义为“研究动物与其有机及无机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特别是动物与其他生物之间的有益与有害关系1,从此便揭开了农业生态学发展的序幕。在1935年英国的Tansley提出了生态系统的概念之后,美国的年轻学者Lindeman在对Mondota湖生态系统详细考察之后提出了生态金字塔能量转换的“十分之一定律”。近年来,农业生态学已经创立了自己独立研究的理论主体,即从生物个体与环境直接影响的小环境到生态系统不同层级的有机体与环境关系的理论1。它们的研究方法经过描述实验物质定量三个过程。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概念和方法的引入,促进了农业生态学理论的发展2。从宏观层次上讲,现代农业生态学正从已往的宏观农业生物学层面逐步深入到“三农”的社会学层面,研究水平从以往关注农业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关系逐步发展到人们普遍关心作为全球食物生产、分布和消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