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认为,数学知识包含客观的数学事实和以之为载体的主观活动经验、思想方法和应用技能1。数学知识并非是现实的拷贝,而是对现实(包括人类己有知识)的逻辑建构,且往往都是看不见的。结构决定功能,因此,我们有必要考察数学知识的结构形式。结构是“系统诸要素相对稳定的联系方式”。数学知识的结构就是数学知识体系中各知识点的一种相对稳定的联系形式。一个抽象的集合只不过是一组元素而己,无所谓结构,一但引入了一种联系方式,就形成了一种结构。例如,实数集引入通常加法就形成了基本的代数结构一群。知识本身具有复杂的结构形态,同时在结构中显现其特性。一方面,数学知识的结构,不是各组成部分的简单排列和组合,而是受一整套内在规律支配,各部分以不可分割,不可简化,互为补充的方式运作。这套规律超越并支配着知识结构的每一种表现形式,决定了结构的性质和功能,任何部分的意义由它和既定情景中其他部分之间的关系确定。例如,正数、负数和零组成实数域结构,它受到有序性、完备性的支配,独立存在的一个实数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假如离开了知识的各种表现结构,知识便失去了自己存在的意义。人类对客观世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