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导读::笔者试从检察权配置的角度。我国的检察权应该比较接近于法律监督权的权能。有将近二十个基层院三年内无一起审判监督抗诉案件出现。针对我国检察权的立法主要有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关键词:检察权,法律监督,审判监督,立法长期以来,我国检察机关存在着一种现象,即检察机关重法律制裁,轻诉讼监督。各级检察机关往往以打击犯罪为主要工作目标,过于注重追求惩治犯罪的效果,而对于诉讼监督则往往忽略。从近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全国检察机关对法院生效错误判决裁定提起审判监督抗诉案件数从1998 年的3791 件减少到2008 年的3248 件,下降趋势是明显的。又如2006年浙江省院下属各个基层院中,有将近二十个基层院三年内无一起审判监督抗诉案件出现。这些数据表明,当前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工作正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局面。审判监督工作之所以会遭受到这样的困境,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试从检察权配置的角度,对我国检察机关开展审判监督工作所遭遇的难点进行分析研究,其目的是为了促进检察机关对自身权力进行合理认知和重新配置,以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