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随着艺术教育形式的演变,不仅传统的艺术教育形式、内容发生了变化,艺术教育中教与学的关系也在进行着微妙的调整。这种调整一方面是传统师生关系的现代演变,另一方面是西方教与学关系的“东渐”。开放以来的艺术教育状况表明,我国艺术教育中的师生关系在进行着某种重构,这种重构既是继承传统艺术教育师生关系的过程,也是融合时代新理论与实践的过程。传统艺术教育师生关系对构建新的高校艺术院系和谐师生关系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值得我们深入地探讨和研究。?一、传统艺术教育中师生关系的主要形态?(一)“私学”式的师生关系?在长达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学生的家庭(或家族)聘请有一定学识的先生到家中授课,支付一定的钱物作为酬劳,或学生到老师开设的私塾学习艺术,交纳一定的钱物作为学费,是私学的主要形式。私学教学除讲授儒家经典四书五经之外,也广泛涉及书法、绘画、音乐等艺术门类。如春秋时期孔子认为“性相近也,习相远也”1,主张有教无类。他创办私学,广招弟子,要求学生掌握“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六种基本技能。其中“乐”指音乐、诗歌、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