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马村区 2017 年度上刘庄等 6 个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谈判文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 -马村区 2017 年度上刘庄等 6 个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编号:MCCGTP201743 号马村区 2017 年度上刘庄等 6 个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谈判文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 -招 标 人:马村区农林水利局招标代理公司: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 10 月马村区 2017 年度上刘庄等 6 个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谈判文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 -目 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2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4前 附 表4一、总则6
2、二、谈判文件8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9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11五、谈判和确定12六、授予合同14七、其他15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与要求16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23第五部分 响应性文件格式24马村区 2017 年度上刘庄等 6 个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谈判文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4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马村区农林水利局委托,就马村区 2017 年度上刘庄等 6 个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项目名称:马村区 2017 年度上刘庄等 6 个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二、采购编号:MCCGTP2017
3、43 号三、项目简要说明:为上刘庄、后岳村、马界、义庄、魏冯营、张田河等 6 个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四、供应商资质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2.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马村区 2017 年度上刘庄等 6 个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谈判文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5 -2.3 拟派项目负责
4、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部成员需提供养老证明;2.4 为保证整体系统工程质量的安全以及售后保证,投标人采用的太阳能面板为一线品牌,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公示名单中,并在技术标中提供组件生产企业的相关资料。2.5 开标时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且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3、提供企业银行开户许可
5、证。4、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劳动合同原件;5、财务要求:2014 年-2016 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近 3 年平均不高于 70;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副本
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中国”网页截图、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进行报名,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5、采购文件发售信息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7 年 10 月 25 日2017 年 10 月 27 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1:30,下午 14:3017:00马村区 2017 年度上刘庄等 6 个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谈判文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6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马村区财政局三楼采购办
7、(马村区文昌路 835 号)谈判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发售谈判文件售价:300 元/标段,此文件售后不退。六、采购文件接收信息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 年 11 月 1 日 09 时 00 分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马村区财政局七、谈判有关信息谈判时间:2017 年 11 月 1 日 09 时 00 分谈判地点:马村区财政局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人:焦作市马村区农林水利局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391-2049605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3243039601九、监督单位:焦作市马村区财政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0391-3958805焦作市马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
8、办 监督电话:0391-3958812马村区 2017 年度上刘庄等 6 个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谈判文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7 -第二部分 谈 判 须 知前 附 表序号 内 容1项目综合说明项目名称:马村区 2017 年度上刘庄等 6 个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MCCGTP201743 号项目内容:为上刘庄、后岳村、马界、义庄、魏冯营、张田河等6个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2供应商资质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2.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
9、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项目负责马村区 2017 年度上刘庄等 6 个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谈判文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8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部成员需提供养老证明;2.4 为保证整体系统工程质量的安全以及售后保证,投标人采用的太阳能面板为一线品牌,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须在中华人
10、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公示名单中,并在技术标中提供组件生产企业的相关资料。2.5 开标时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且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3、提供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4、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劳动合同原件;5、财务要求:2014 年-2016 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近 3 年平均不高于 70;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1、、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资金来源:财政4 项目预算资金:876000 元5 拦标价:单位 工 程 造 价 : ( 小 写 ) 8000.00 元 /kw6 工期:合同签订之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并网运行7 质保期:1 年8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马村区 2017 年度上刘庄等 6 个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谈判文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9 -9 递交响应性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叁份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柒仟元整(:
12、17000.00 元)缴纳时间:2017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5:00 之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形式,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至下列帐户:接收账户户名: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接收账号:411061900018150264750注:1、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此款为 项目投标保证金”;(该项不做为作为废标条款)2、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加盖单位公章的开户许可证、缴款凭证(银行回单等)复印件应装
13、订在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内。1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马村区财政局12谈判会开始时间:2017年11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地点:马村区财政局有关谈判活动按下述地址联系:采购人:焦作市马村区农林水利局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391-2049605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3243039601马村区 2017 年度上刘庄等 6 个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谈判文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0 -一、总 则1. 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马村区 2017 年度上刘庄等 6 个村光伏发电项
14、目(二次)。1.2 资金来源:财政。1.3 项目简要说明:为上刘庄、后岳村、马界、义庄、魏冯营、张田河等 6 个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1.4 本次招标形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2. 费用2.1 供应商承担其响应性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3. 定义及解释3.1 供应商:指响应谈判、参加投标竞争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 成交供应商:指成交的企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3.3 工 程: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而提供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加固等内容;3.4 货 物:指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包括设备、仪器仪表、材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图纸、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3.5 服 务: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全部服务。例如送货、调试、性能试验、验收、培训及质保期内外的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3.6 原产地:本项目是指货物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货物品牌的首次注册地。合格的原产地均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3.7 日期或天:指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