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启蒙教育的对象音乐启蒙教育的对象问题,即音乐启蒙教育到底是面对少数具有音乐学习兴趣和具有一定音乐天赋的儿童,还是面对每一个普通儿童,并纳入他们基本受教育内容的问题。从欧洲的某些音乐渊源看,他们早从中世纪开始,由于宗教对当地人民生活的渗透与影响,儿童一般从小就跟随长辈进入教堂进行礼拜活动,他们自幼便在“圣咏”的歌声中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接受了音乐的启蒙教育,特别是乐音(音高、音准)、歌唱,以及多声部和声的熏陶与影响。这也是一般欧洲人注重和声,而音准概念比较强的传统根源所在。而我国则没有同样的宗教音乐文化传统的背景,相对来说,少年儿童的音乐启蒙教育表现了极其多样化,非常散乱而缺乏规范性的特点,每个儿童接受音乐的启蒙教育具有极大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比如有的儿童最初的音乐启蒙来自家庭中长辈从事专业音乐工作或是业余音乐爱好者;有的来自民歌、戏曲的熏陶,或学习乐器演奏等。少部分有这样条件的儿童在他们的学龄前就已经接受了不同程度的音乐启蒙教育,而大部分儿童是在入学后接受的粗略而随性的音乐启蒙教育(这里还未计入部分不能或没有条件进入普通学校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