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禄丰县第一中学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高中新课程实验,实现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中课程改革有关管理办法及方案的通知(云教基【2009】38 号),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高中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以立足过程,促进学生全面和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促进素质教育的深化,实现普通高
2、中教育的培养目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基本原则1、发展性原则: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把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有效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使评价的实施过程成为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和完善自我的过程。2、全面性原则: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实施动态的、综合的、完整的、全面的评价,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 1 -和发展潜能。3、导向性原则:通过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校落实科学的学生发展观,切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高
3、中新课程的改革,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加快学生评价体系的科学化建设,给高中教育发展以正确的导向。4、激励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引导每个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评价活动,激励学生不断进取,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5、客观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要公布评价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确保评价客观、全面、具体、真实,使评价过程可信,评价结果可用。6、操作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应简便、直观、易于操作,便于多元主体参与。三、评价指标: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和个性发展评价指标。四、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1、禄丰县第一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组组 长:陈建富副组长:赵万华、白洋、毕忠福 杨绍延组
4、员:戴建光 杨亚丽 李光武 代云海 王发荣 杨建波 张自清 李刚 段发兵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 2 -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保证评价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规范。2、禄丰县第一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组组 长: 陈建富组 员: 赵万华 白洋 毕忠福 杨绍延戴建光 杨亚丽 李光武 代云海 王发荣 杨建波 张自清 李刚 段发兵年级组长 各班主任 各备课组长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培训教师和学生干部,组织家长评价工作。掌握全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做好统计分析工作,为综合素质评价领导
5、小组提供准确的评价信息。3、学科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组 长:各学科备课组长组 员:各任课教师、家长及学生代表 5 名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学科各个项目的测评,包括:各学科的学分认定,各测评项目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等。4、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组 长:班主任组 员:班级各任课教师、家长及学生代表 5 名主要职责是组织本班级学生进行自评、互评、家长评价和教师评价等,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提供评价依据。五、评价方法1、评价方法- 3 -(1)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以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为主的多元主体评价方式。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评价一次。(2
6、) 、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 ”只需打“合格”或“不合格” ,其他为等第。(3) 、综合评价总分确定各项的等第:A:优秀(9 10 分) ,B:良好(7 8.9 分) ,C:基本达到要求(6 6.9 分),D:尚需努力(6分以下) 。(4) 、每项满分为 l0 分,每项评价必须是整数分,5 名学生代表的各项目平均分为同学互评分(平均分可以保留一位小数)。一般情况不要低于 6 分。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步骤(1) 、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组,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在新生入学时,及时开展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宣传,使学生、家长了解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标准、操作程序,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和评价结果的作用。每学
7、年开学初学科组成立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小组,由各小组具体负责各个项目的测评。各个测评项目的内容、标准、测试时间应尽早通知学生。班级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共 5 人),组长为班主任,3 名学生代表,1 名教师代表。主要职责是组织本班学生学习省教育厅的综合素质评价标准,领导和见证评价的全过程,确保公平、公正。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在测评开展前,加强宣传工作,- 4 -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培训。2、学生自评每一位学生都要根据各项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认真进行自评,填写相关表格。3、家长评价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由家长或监护人对学生本人的各项三级评价指标进行评价,一般不高于 9 分,不低于 6
8、分。4、同学互评每班推选 5 名学生代表(综合素质较好,可以是领导小组成员)评价本班全体学生的各项三级评价指标进行评价 (本人回避),一般不不要低于 6 分。5、教师评价各班任课老师共同讨论,确定任课老师评价分,一般情况不要低于 6分。6、数据录入和上报以班主任为主体,组织班级综合评价小组把各项三级指标的评价数据录入计算机,生成二级、一级评价等第,上报教务处。7、评价结果公示对评价结果中获得 A 等第的学生在全校张榜公布,对评定为 D 等第的学生给予书面通知。测评结果公示期间,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接受学生的投诉和复议申请。六、内容与要求- 5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1公民素养公民
9、意识、公民态度、公民行为;道德意识、道德行为;生命意识、生存能力、生活态度。2学习态度与能力 学习态度、学习愿望、学习目的;发现与解决问题、信息处理、独立探究、合作学习、反思;目标、习惯、方法;课堂表现、作业质量、学业成绩。3交流与合作自我认识、自我约束;认识同伴、正常交往、善于交流;尊重同伴、容易合作。4运动与健康习惯、方法;卫生习惯、保健意识;身体机能、健康水平;适应环境、承受挫折。5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文艺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二)评价等第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两个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
10、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 6 -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2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四个方面的评定分 A、B、C、D 四个等第。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 B或 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 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 A。凡得 A 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
11、视为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 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州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州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 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州级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县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 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
12、突出表现;参加州级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7 -七、保障制度为了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正、公平、公开、有序的进行,发挥评价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必须要建立严格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仲裁制度,以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权威性。1、宣传培训制度:加强对评价工作的内容、方法、标准和意义的宣传、说明和解释,使家长、学生对综合素质评价有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对参与评价的有关人员进行评价工作实施的培训。对各评价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在评价
13、过程中出现的舞弊行为进行相关的核查和处理。接受社会、家长、学生对具体评价工作的投诉。2、诚信制度:建立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机制,参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有关人员应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对在评价过程中如有发生不负责任或者舞弊行为的教师将追究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3、公示制度:学校将禄丰县第一中学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以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工作程序和各工作小组成员的构成情况,提前向学生、家长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4、申诉仲裁制度:学校在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过程中,学生对评价结果(包括自己和他人)有异议的可向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应及时了
14、解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仲裁。附表 1:高中生基本素质评价表(表一)- 8 -附表 2:高中生基本素质评价表(表二) 禄丰县第一中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健全教学成果奖励制度,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促进教职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一、集体奖:1、高考应届各班(不含省外户口的学生)硬上线指标率达到州平均,每超 1 个百分点给奖 2000 元。高中理科补习班硬上线指标率为 94%,每超 1 个百分点给奖 800 元。综合班每上线 1 人给奖 200 元(不含兼报上线) ,由学校负责给奖。2、若有 6 个班及以上完成升学上线指标,则可发放组织管理
15、奖,金额为全校集体奖的 20%。3、完成指标数的班级给基本奖。基本奖的计算办法是每位文化课的教师 300 元,体育教师 100 元。平均分低于比照对象 5 分(不含 5 分,综合科为 10 分,不含 10 分)者不享受基本奖。4、应届上线率超过全州高中学校第十名(含第十名)的班级,高中理科补习班硬上线率超过全州高中学校第五名(不含第五名)以上给特等奖,奖金 6000 元。5、普通班高考总分 600 分以上(含应往届) ,每人给奖 8000 元。- 9 -6、高考总分达到 700 分以上者,每人给奖 10000 元。如被清华、北大录取,每人再追加 20000 元。7、普通班高考理科应届生一本上线
16、指标为每班 1 人,理科补习班一本上线指标为 12 人,文科班应届一本上线指标为每班 2 人,完成指标给奖 4000 元,每超一人给奖 4000 元。8、各班插班生每上线 1 人(指补习生)给奖 200 元。9、高考体艺(含应往届普高生、指双上线)每上线 1 人给奖 200元,封顶 600 元。10、高三年级组硬上线指标有 8 个班以上(含 8 个班)的班级完成,则给年级组长奖励 1000 元。11、实验班 600 分以上指标数为 6 人,完成指标给奖 4000 元,每超一人给奖 6000 元。12、实验班上线率达 98%,每超一个百分点给奖 2000 元。13、实验班一本上线指标为 20 人,完成指标给奖 4000 元。每超一人奖 4000 元。14、文化课教师、班主任、体育教师均享受上述对应奖金。奖金按周课时(不含晚辅及周末加课)分配,班主任工作以 3 节(含班会课)计。二、单科成绩奖:1、高考应届普通班平均分校内第一者奖 400 元、实验班高考应届平均分全县最高者奖 400 元、如果不是最高,则用所交的普通班参与校内评奖,就高不就低。每超比照对象 1 分奖 100 元(超 5 分以上者,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