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公民如何行使自己本应有的权利对国家公权力进行监督和限制、公民应通过怎样途径来管理或参与管理社会事务和国家事务,这是我们社会急需解决的课题。实现公益诉讼制度能为公民管理国家社会事务提供适当的路径,能使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论文关键词:公共利益,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关系变得错综复杂,民事活动领域中的个人利益、集团利益等私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等公益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日益激烈。国有资产在某些看似合法的民事活动遮掩下大量流失;公共利益在个人权益的追逐中渐被蚕食;意思自治向公序良俗公然叫板;“公地危机”已是不争的事实。公共利益是指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或为公众的、公用的需要的利益。公共利益产生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是个人利益的集合,是公民个人利益最终的价值取向,代表着长远的、共同的、整体的个人利益。公共利益中有个人利益,个人利益中亦有公共利益,对公共利益的破坏,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我们个人利益的损害。公民如何行使自己本应有的权利对国家公权力进行监督和限制、公民应通过怎样途径来管理或参与管理社会事务和国家事务,这是我们社会急需解决的